合同期满走人,用人单位应付经济补偿吗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3-17 11:07) 点击:380 |
合同期满走人,用人单位应付经济补偿吗? 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6条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六项具体情形,其中第5项规定: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,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。 第44条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合同终止:(1)劳动合同期满的;……”因此,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,劳动合同期满时,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,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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