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清偿受领人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2-23 15:43) 点击:363 |
什么是清偿受领人? 前文已经指出,清偿受领人,即受领清偿利益的人。清偿须向有受领权的人为之,并经其受领后,始发生清偿效力,债的关系才能消灭。债权人为债权的主体,享有清偿受领权,自不待言。但债权人如受破产宣告,则不得受领清偿,在破产程序中,破产财产管理人有权受领清偿。 归纳起来,合同债权人以外的可受领清偿人,有以下数种: ①债权人的代理人; ②破产财产管理人; ③债据的持有人; ④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; ⑤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受领清偿的第三人; ⑥经债权人认可或受领后取得债权的人。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合同清偿的知识,小编向您推荐: 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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