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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清偿受领人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2-23 15:43)    点击:363
什么是清偿受领人?

  前文已经指出,清偿受领人,即受领清偿利益的人。清偿须向有受领权的人为之,并经其受领后,始发生清偿效力,债的关系才能消灭。债权人为债权的主体,享有清偿受领权,自不待言。但债权人如受破产宣告,则不得受领清偿,在破产程序中,破产财产管理人有权受领清偿。

  归纳起来,合同债权人以外的可受领清偿人,有以下数种:

  ①债权人的代理人;

  ②破产财产管理人;

  ③债据的持有人;

  ④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;

  ⑤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受领清偿的第三人;

  ⑥经债权人认可或受领后取得债权的人。

 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合同清偿的知识,小编向您推荐:

  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

  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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